清冠一號今起調整公費適用對象。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清冠一號今起調整公費適用對象。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衛福部今(15)日起調整清冠一號公費適用對象,不再全面開放確診者公費使用,適用對象為高風險族群以及3類確診後呈現中醫急迫病勢者。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先前中醫藥司已公告調整適用對象,之後又納入3類放寬條件,9月29日衛福部會與中醫專家討論,看是否需滾動調整。

羅一鈞表示,原先宣布調整的條件,會與西藥口服抗病毒的重症高風險因子一致,包含年齡超過65歲,或年齡未達65歲但BMI超過30,以及有慢性疾病者,另外有發燒、咳嗽症狀明顯,需使用氧氣的患者也可使用。

羅一鈞指出,之後放寬的3類對象分別為:高燒不退、體溫39度以上持續兩天;咳嗽明顯,兼具喘症;咽喉疼痛嚴重,有飲食困難者,都有納入公費對象。

根據公告內容,重症風險因子包括:年齡≧65歲、BMI≧30、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吸菸(或已戒菸者);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慢性肺疾(間質性肺病、肺栓塞、肺高壓、氣管擴張、慢性阻塞性肺病)、結核病、癌症、慢性肝病(肝硬化、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與免疫性肝炎)、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腦中風及其後遺症)、失智症、具過敏史、過敏性及免疫風濕疾病、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HIV感染、先天性免疫不全、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使用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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