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狂路霸出現在彰化員林!10多年前,一名張姓屋主把房子租給一名林姓租客,前兩年前租客開始積欠房租,屋主要求他搬離,租客卻故意在屋主家門口停一輛小貨車,且一停就是兩年,屋主找上環保局,卻被告知車子不夠舊,不能用廢棄物處理,尋求警方協助,還被警察說貨車停在白線,沒有影響交通,不能拖吊,雙方互踢皮球,直到屋主投訴民代,警方才用已有領號卻未懸掛車牌,將貨車拖到暫置場保管。
積欠房租被要求搬離 房客故意停貨車卡門口2年
彰化員林永和街一處民宅,門口停了一台紅色小貨車,拖吊車近日前往拖走,鄰居表示,屋主跟租客之前好像有糾紛的樣子,車子就都停在那邊沒有移走。
鄰居透露,這台車是隔壁前租客故意停的,他跟屋主租房租了十幾年,不過前兩年開始不繳房租,欠了十多萬,被屋主提告要求搬離,沒想到他卻惡意把車停在門口,而且一停就是兩年,誇張的是,還把貨車當廣告派報倉庫,做起生意,鄰居表示車主沒有在開,車都放在那邊夾報、傳單,不然就是給員工自己開車門拿。
彰化縣議員曹嘉豪氣憤地說,平常一般放個三、五天就會氣到跳腳,結果這車主一放就是700天。
環保局「沒壞」、警察「沒影響交通」踢皮球 屋主找民代救援
屋主氣炸找環保局,卻被說車子沒壞而且不夠舊,不能當成廢棄物處理,但其實車子都已經停到輪胎沒氣了;之後屋主改報警,警方卻說貨車停在白線內,沒有妨礙交通不能拖吊,最後他向民代投訴才獲得解決。
員林分局五組組長許俊達回應,同仁張貼廢棄車輛的通知書,也通報環保局,事後環保局認定不是廢棄車輛,警方跟環保局的溝通上有一點缺失。
環保局、警局互踢皮球,不過貨車沒有懸掛車牌停在門口,雖然有在車尾寫車牌號碼,但最後警方還是以有領號牌但沒懸掛、亂停,把貨車拖到暫置場保管,這才還給屋主乾淨的門口!
彰化/戴榮懋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