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梅花」暴風圈正逐漸進入台灣東半部海面,台東縣政府今(11)日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下午3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中央氣象局今日上午8時30分針對梅花颱風發布海上警報,目前中心位置在北緯22.8度,東經124.4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北東方約380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8公里偏慢速度,向北北西進行動,其暴風圈逐漸進入台灣東半部海面,並對台灣東半部海面構成威脅。
台東縣長饒慶鈴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同時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及大武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自今日下午15時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也強制要求公告縣內各港口(泊、區)、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100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泊區)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執行各商、漁港(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