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月2日,台鐵第408次太魯閣號列車發生重大事故,出軌撞擊清水隧道北口,造成49人死亡、300餘人受傷,財務損失及賠償初估約16億元以上。監委葉宜津等人調查後,認為台鐵局前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台鐵局前代理局長祁文中,以及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等3人,有怠忽督導之責,監察院通過彈劾。
監察院於9月6日審查通過提案委員葉宜津、蔡崇義、鴻義章、張菊芳及王麗珍所提彈劾案,經審查委員審查以同意:不同意票張政源(12:1)、祁文中(12:1)及陳仲俊(13:0)通過3人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委員表示,被彈劾人張政源為台鐵局局長,職司指揮監督之責,但本次事故發生肇禍原因,竟是因台鐵局對行政院「台鐵總體檢報告」交付辦理之攸關鐵路行車安全確保之安全責任與安全文化等改善事項未能落實執行,有違鐵路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相關安全措施之基本要求,致生本次事故。顯見張政源怠於執行職務,疏於指揮監督之責,未能依規定執行其職務,且未善盡謹慎勤勉及力求切實之職責。
被彈劾人祁文中先前就有督導不周的情況,又在台鐵局代理局長期間,疏於鐵路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相關安全措施之基本要求,發生本次事故,顯見祁文中怠於執行職務,有督導不周及執行不力之失,未能依規定執行其職務,且未善盡謹慎勤勉及力求切實之職責。
被彈劾人陳仲俊為台鐵局工務處處長,職司指揮監督所屬花蓮工務段之責,對「台鐵總體檢報告」交付辦理之攸關鐵路行車安全確保之安全責任與安全文化等改善事項未能落實執行,有違鐵路軌道沿線施工路段應加強施工相關安全措施之基本要求,致生本次事故,顯見陳仲俊怠於執行職務,疏於指揮監督之責。
5位提案委員皆表示,被彈劾人張政源、祁文中及陳仲俊等人,因上述各項違失,終致發生重大死傷行車事故,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提案彈劾,並於9月6日審查通過,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