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松山區一名男子半夜見到路旁停放1台警用摩托車,竟然拿起立可白在座墊上塗鴉,寫滿「台灣製噪」4個大字,警方發現後將他依「毀損公務」罪嫌函送法辦;不過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塗鴉」可以清洗乾淨,並未達到「不堪使用」,因此與「毀損公務」的構成要件不符合,處分不起訴。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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