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警案後,警政署力挺同仁用槍時機。圖/台視新聞
台南殺警案後,警政署力挺同仁用槍時機。圖/台視新聞

台南2員警遭凶嫌持刀攻擊殉職,讓警察用槍時機再度引發討論!警政署今(25)天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宣布,即日起警方執勤時,如果是單純對空鳴槍,且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用槍員警僅需即時報告單位主管,並記載於工作紀錄簿,不用再寫書面報告,以減輕同仁負擔。

警政署副署長林順家表示,以往員警用槍,不論是對空鳴槍或是打地板,依據警械使用條例都要報告長官,而這個所謂的報告就是書面報告,但即日起修改,僅需報告單位主管,並記載於工作紀錄簿即可。

另外,如果警察人員因公或使用槍械涉訟,現行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延聘律師費用規定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同仁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的疑慮。

林順家指出,員警因公涉訟的經費補助由各警察機關自行編列,各單位若經費不足,可報由警政署召開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審議補助,從105年到現在,已核定補助65案、756萬多元。

林順家強調,警察人員今後不會再面對司法纏訟,警政署會做同仁後盾,維護執法尊嚴。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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