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宣布,即日起警察在2情況下用槍不用寫報告。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警政署宣布,即日起警察在2情況下用槍不用寫報告。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南2名員警遭兇嫌持刀攻擊殉職,讓警察用槍時機再度引發討論,警政署今(24)日宣布,即日起警方執勤時,如果是單純對空鳴槍,且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的合法使用警械案件,改為將詳細經過記載於工作紀錄簿,不用寫報告。

警政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南2名員警不幸因公殉職,為鼓勵員警正確、合法使用槍械,減輕員警執勤負擔,特別訂定,爾後執勤使用槍械,如僅單純對空鳴槍,且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的合法使用警械案件,可將經過情形詳細記載在工作紀錄簿,以代替書面報告。

針對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進程,警政署指出,「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將持續積極與委員溝通,及早凝聚各界意見形成共識,期待立法院下會期能加速通過。

警政署進一步說明修法重點,明定警察為達成任務,於緊急情況時得擴大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以彈性靈活運用,符合實際需要;對於使用槍械適法性的判斷基準,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以用槍當時警察人員的合理認知為主,作為審查用槍適法性的基準,保障員警即時判斷大膽使用槍械。

另修正遭受損害的被害人,依國家賠償法規定,由警察人員所屬機關擔負賠償,以減少員警涉訟負擔。如果警察人員因公或使用槍械涉訟,現行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延聘律師費用規定均會補助,另設有「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提供因公涉訟同仁於訴訟期間法律諮詢及經費補助,以補公務預算不足,消弭員警使用警械的疑慮。

員警應勤裝備部分,行政院核定「精進員警執勤安全方案」,自2020年起全面汰換員警現行使用鋼(鐵)質伸縮警棍57194支,增購拋射式電擊器4,529組予各警察機關,上述裝備皆於2021年全數配發第一線執勤同仁使用,另依各警察機關實際需求及使用情形,持續增購拋射式電擊器。

此外,警政署表示,目前背心式防彈衣現有數5萬8,766件,外勤員警每人均核配1件,已達100%;女警專用防彈背心因現階段國內各執法單位無相關使用情形,已編列2023年專案研究經費,評估後續採購依據。

在強化訓練部分,將持續加強員警體能(技)訓練,增加建置情境模擬訓練場及實彈射擊靶場,透過情境模擬訓練,強化執勤安全意識,並依勤務況狀與需求,結合警械與裝備加強敵情觀念;另藉由國內、外員警遭攻擊、突襲或執勤傷亡案例,加強同仁面對執勤對象不同威脅等級之訓練方式,提升危機應處能力,確保員警安全。

人力補充部分,警政署表示,會儘速檢討調度警力,並於9月至10月間由定期請調及考訓結業人員依需求檢討派補,優先充實各地方警察機關警力。

警政署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我們的同袍」,警政署將持續不斷精進,從「法令」、「裝備」、「訓練」等面向多管齊下,全面提升執勤安全,精實維護治安的量能,也呼籲民眾全力配合與支持警察,做警察堅實的後盾。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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