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今(9)日召開記者會,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說明審定過程,表示兩篇論文從一開始就產生高度重疊雷同,其中林智堅論文的中文摘要,全部七行與余正煌十行中的七行幾乎一模一樣,且審定委員會在最高度重疊的15處,發現有8處「逾越合理範圍」。

蘇宏達表示,委員會曾3度邀請林智堅、陳明通,皆未到場說明,以軟體比對兩人論文,無論是以林智堅論文為主比對余正煌論文,還是由余正煌論文為主比對林智堅論文,相似度都超過40%。之後委員又進行逐章節、逐段、逐句比對,兩篇論文有許多「同對同錯」的情況,例如多處英文單字拼錯、圖表錯誤出現0等,因而確認抄襲情形存在且嚴重。

審定委員會出示高度重疊雷同處。圖/台視新聞
審定委員會出示高度重疊雷同處。圖/台視新聞

至於是誰抄襲誰,蘇宏達指出,國際認定抄襲的原則,是發表在後者的抄襲發表在前者,余正煌論文最後完成時間是2016年7月19日,林智堅則是2017年1月13日,余正煌約早了6個月完成,且林智堅有將余論文列為參考文獻,代表有取得論文並閱讀,「沒有理由相信林智堅沒有讀過,也沒有理由相信文字重疊是巧合。」

林智堅曾主張他是民意調查資料的提供者,蘇宏達表示,確實是由林智堅提供,但問題不在於使用同一份資料,而是文字大量重疊,而林智堅沒有提出早於余正煌的手稿,也無從證明是余正煌抄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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