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示意圖/翻攝自Freepik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要求香港政府廢除《港區國安法》。示意圖/翻攝自Freepik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昨(27)日特別呼籲香港廢除北京當局於2年前實施的《港區國安法》,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港區國安法》是在未和香港公民協商下制定,此舉是侵害人權。香港政府發表聲明,表示強力反對聯合國對香港人權情況的批評,對該批評感到非常失望。

國安法的人權保障爭議 港府批「毫無根據」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指出,自從中國頒布《港區國安法》,據稱有超過200人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被逮,其中包含12名兒童。在2019年,香港發生大規模民主抗議後,中國頒布《港區國安法》,定義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為犯罪行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多數民主派人士因此逃出香港、遭到解職或監禁。

人權委員會說,香港政府應該「採取具體措施廢除目前的國安法」,同時不予執行,並質疑港府在處理國安法、集會、言論自由及新選舉制度等方面影響人權保障。不過香港政府則嚴厲抨擊這項說法,指責委員會提出的批評「毫無根據」,強烈反對和反駁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對香港人權狀況的批評,並指稱人權委員會在聽取港府的說明後仍然批評香港,感到非常失望。

香港內地事務局說,國家安全一貫屬於中央事權,在一國兩制方針下有權立法,更說,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有全面考量內容,並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件下遵守各項人權保障。

責任編輯/王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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