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名徐姓嫌犯,帶著一大群黑衣人,闖進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大聲叫囂、砸毀電腦,引起「松山之亂」。台北地院一審依照「毀損公物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經上訴,今(22)天二審宣判維持原刑度,判決確定。

對此,松山分局表示,尊重判決結果,但還是建請檢方,不要「易科罰金」,以維護警察尊嚴。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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