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子先前出庭時下跪道歉,遭受害家屬痛批行徑十分噁心。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黃姓男子先前出庭時下跪道歉,遭受害家屬痛批行徑十分噁心。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高雄一名38歲黃姓駕駛去年底酒駕,行經愛河周邊時撞上一家四口,導致媽媽喪命、爸爸和2名女兒重傷震驚社會,經過半年審理後,今(1)日上午一審宣判,肇事駕駛遭判7年10個月有期徒刑。

回顧事發當時,黃男供稱因母親罹癌心情不好,約3名朋友到鹽埕區喝咖啡,並喝了半瓶自備威士忌,隨後堅持開車到附近續攤,過程中在愛河畔撞上林家一家四口,造成林妻當場死亡,林男和2名女兒則身受重傷,員警到場測得黃男酒測值高達1.24,黃男在此之前更還有3次酒駕紀錄。

案件發生後,高雄地檢署火速偵結,今年1月12日依殺人罪將黃男起訴,建請法院重判,一審法官今日上午判處黃男7年1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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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吳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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