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在公共場所攜帶槍枝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項裁決主要是針對紐約州一項實行超過百年的法律,紐約州規定人民需要證明有合法自衛需求或正當理由,才能獲得擁槍許可,但最高法院大法官23號以6比3裁定這項法律違憲,未來也將阻止各州限制民眾攜帶槍枝。然而這與美國國會正在推動的限縮擁槍權法案背道而馳,紐約州長侯可(Kathy Hochul)形容這是黑暗的一天,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也感到失望,並痛批這項裁決違背常識。國際中心/陳韋仁 編撰 責任編輯/陳耿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