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布酒駕累犯。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
台中市公布酒駕累犯。圖/台中市交通局提供

酒駕新罰則在3月31日上路,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兩次以上的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可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台中市交通局今(12)日公告首波2名酒駕累犯個資。

交通局說明,首波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2位,皆在2020年期間第1次酒駕經裁決後,又於今年4月初第2次酒駕被警方攔下開單,符合酒駕新法10年內酒駕累犯須公告的規定。1人在龍井區及烏日區違規酒駕被攔查;另1人在北區及北屯區有違規酒駕情形,2位都是累犯,配合酒駕新法施行,市府已於網站上設置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公告揭露駕駛人全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等資訊。

交通局強調,「酒駕零容忍」是台中市府一貫的態度與作為,市府警察局已在去年12月1日至今年2月28日執行「掃除醉犯」專案,今年3月起也再度執行「掃除醉犯2.0」專案勤務作為,視轄區治、交安特性,針對易發生酒後駕車時段、路段及區域,改變現行「定點封閉式」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路檢勤務,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機動全面巡守,結合重點守望或盤查等勤務執行攔檢,藉由多盤多檢的勤務攻勢,以嚇阻存有僥倖心態的駕駛人。

交通局指出,今年3月31日至4月30日與去年同期比較,酒駕A1類交通事故減少2件、死亡減少2人,顯見已有效防制酒駕事故發生。

※請注意: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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