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傳出防疫保單4-6月不算數,金管會澄清。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對於傳出防疫保單4-6月不算數,金管會澄清。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國內本土疫情急速升溫,不少民眾搶買防疫保單,對於有媒體報導,傳聞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金管會今(21)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已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且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戶的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

金管會表示,產險公司的防疫保險商品,均為一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的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之內容提供保戶選擇,保險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金管會指出,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險的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惟保險公司得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的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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