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件頻傳,加嚴新制將在3月31日正式上路。包括酒駕初犯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將沒入車輛、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限延長為10年,並可公布累犯照片和姓名、同車乘客罰款也將提高、酒駕罰款未繳也將優先強制執行。
酒駕同乘者「連坐罰」 累犯者公布姓名、照片
立法院於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修正後,酒駕及拒絕酒測再犯累計期限將從5年延長為10年,且10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同時也提高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從600至3000元罰鍰,提高到6000至1.5萬元;另外新增初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可沒入車輛、酒駕行政裁罰未繳納優先強制執行等。
累犯3次須接受酒癮評估 重考照限開「酒精鎖」車輛
吊銷駕照規定方面,酒駕者被吊銷駕照後重考駕照,須先上15小時的教育訓練;而若酒駕累犯達3次,須到醫療機構接受酒癮評估治療,滿1年12次才能重新考駕照,而且重考領駕照一年內,駕駛人限駕駛配備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的車輛,若違反規定,機車罰6萬、小型車9萬、大型車或是一年內有2次以上駕駛未裝酒精鎖車輛者都罰12萬,至於加裝酒精鎖但未運作或未定期檢驗等,機車罰1萬、小型車2萬、大型車3萬。
加重小型車、大型車酒駕起始罰則
另外,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吐氣酒精濃度含量不同級距的罰則也進行調整,包含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未滿0.4毫克,原本小型車罰2.9萬元,調整為3.75萬元,大型車元3.35萬元加重為4.2萬元。濃度0.4毫克以上、未滿0.5毫克小型車,罰款從5.15萬元加重為6萬元,大型車5.6萬元加重為6.5萬元;酒精濃度0.55毫克以上者,小型車罰款從7.4萬元加重為8.5萬元,大型車7.8萬元加重為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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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