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國姓鄉一家早餐店,老闆察覺店裡的錢常常不見,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自家店員就是小偷,趁收錢時,將紙鈔夾在抹布裡,再放進口袋,業者損失2千多元,不過店員始終否認犯行,老闆一氣之下告上法院,如今判決出爐,罰款總額19萬元,等於店員要付出超過不法所得85倍的錢。

趁收錢「直接放口袋」狂偷11次 店家損失2千

店員用抹布蓋住紙鈔。圖/台視新聞
店員將鈔票藏在抹布內,轉身後再放進口袋。圖/台視新聞

監視畫面拍下,店員忙著招呼客人一手拿餐點給對方,一手收錢,不過仔細一看,她先假裝拿抹布準備擦桌子,沒想到下個動作卻是把鈔票藏在抹布內,一個轉身背對監視器後,再把錢放進口袋,整個過程不到十秒,手法相當俐落。

事情發生在南投國姓鄉的早餐店,老闆長期發現現金長期有少,一開始還不以為意,後來調閱監視器才知道是店員偷錢,統計下來從前年的9月到10月,總共偷了11次,都是將鈔票夾在抹布裡,再放進口袋或圍裙,一共偷走2千元。

偷錢又打包水煎包、飲料 店員被抓包卻不認

從前年的9月到10月,店員總共偷了11次。圖/台視新聞

老闆說,「我們把她辭掉最後一天才發現,才抓到確定她拿錢,她就是每天拿,只要她有上班就是有拿。」而且店員還經常沒經過同意,就擅自把店內的水煎包、飲料打包回家,總金額加起來2千多元。

店家損失2千怒報警 罰款19萬免牢獄之災

不過,店員否認偷竊,老闆一氣之下報警處理,南投地院判業務侵占罪成立,對女店員處罰金1萬及有期徒刑6個月,易科罰金18萬,罰款總共19萬元,等於得要付出超過不法金額85倍的錢才能免去牢獄之災。

南投/曾如成、林鈺庭、黃鈺君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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