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先前遭控詐領助理費,在2012年6月至今與3名助理不實申報,請領公費補助超過500萬元,戴寧原本被法院裁定8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再提出抗告,今(13)天上午嘉義地方法院重開庭,認為戴寧罪嫌重大,有串證疑慮,改為裁定羈押禁見。
無黨籍議員戴寧日前遭爆,在2012年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虛報人頭、以少報多等方式詐領助理費,金額超過500萬元,9日嘉義檢調連夜搜索服務處、偵訊相關人員,嘉義地方法院以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最後裁定以80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不服,向台南高分院庭提出抗告,以五理由駁回判決。檢方表示此案有多名證人證述、銀行存摺、監視器畫面等,涉案罪嫌重大,而嘉義地方法院接獲撤銷後,今早通知戴寧和律師陳澤嘉到法院聽判,最終以有串證之虞,改判戴寧羈押禁見。
針對今天法院改判決,陳澤嘉步出法院後表示,戴寧完全無法接受此次的羈押裁定,因此授權他盡快提出抗告,他強調,今天一定會漏夜準備抗告,明早就把抗告書送到法院,希望能盡速處理,畢竟理由不充足、羈押太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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