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搭捷運可能是很多人的日常,但有名男子在新北市大坪林捷運站跑步去搭車,硬是把走在前面的女子給撞倒,造成她頸部及腳部扭傷,雖然男子聲稱是不小心的,不願意賠償,但事後檢察官查看監視器後認為,當時捷運站內沒什麼人,男子卻撞了人還繼續跑,依不確定故意傷害罪,將行為莽撞的男子起訴。

女子遭撞飛受傷 男稱不小心不願賠償

女子好端端的走進捷運站,準備去搭車,沒想到下一秒,後方的男子突然加速快步跑,就像橄欖隊球員一樣,直直衝撞過去,硬把女子撞倒,但他完全不理會,繼續往月台狂奔。

目擊民眾說,「男子中間有加速,而且我看到他的手,是非常有方向性的去擺動,所以我認為會是蓄意的,絕對不是不小心撞到,或是趕路什麼的,好像不是」。

男子從後方高速衝來撞倒女子。圖/台視新聞

這樣誇張意外發生在去年10月,在新北市大坪林捷運站,男子這一撞力道不小,造成謝姓女子頸部、腿部扭傷,氣得她憤而報警,行為莽撞的男子最後被函送法辦,但他聲稱當時只是要趕車,不小心撞到人,願意道歉,不過要他賠錢的話太誇張,甚至說「不然乾脆起訴我好了」。

電眼全都錄! 站內無人男硬是衝撞遭起訴

檢察官查看監視畫面後,認為事發當下女子旁邊根本沒有其他人,被告卻直接衝撞,而且撞倒人之後,還沒停下來,因此依不確定故意傷害罪將他起訴。

實際到捷運大坪林站來看,要轉乘環狀線的這條通道並不窄,如果人潮不多,可以很容易繞開其他人去趕車,被告到底是不小心還是故意,現在就得交由法官來認定了。

新北/桑輔成、胡偉倫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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