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縣市教育局達成共識,高中早自習不得考試。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教育部與縣市教育局達成共識,高中早自習不得考試。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教育部國教署今(23)日邀集縣市教育局,針對高中減少例行朝會次數、不強制參與早自習進行討論達成共識,每週朝會次數將由現行一週不超過2日,調整為每週最多1日,代表每週至少有4天學生可自主規劃運用,且增訂規範,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及課業輔導(第8節),都不可以對學生實施學業成績評量。

為保障學生休息及休閒權,並培養學生自主規劃學習能力,教育部將研修「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針對此議題教育部國教署前已邀集校長團體、教師團體、家長團體及兒少團體之代表、法律專家、國教院代表、教師代表、兒少代表,廣泛徵詢意見。

為鼓勵全國各地方政府均共同修法推動,國教署特別於111年2月23日再邀集各縣市教育局(處)長進行討論,其中針對高級中等學校上午第一節課前之非學習節數的規劃,國教署已與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長達成共識,有關每週得實施非學習節數全校集合活動由現行不超過2日調降為限制每週至多1日,當週其餘日數,亦即每週至少應有四日,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且為落實教學正常化意旨,增訂規範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及課業輔導,均不得對學生實施學業成績評量。

此外,教育部表示,呼籲地方政府能與中央共同秉持「兒童權利公約」精神,鬆綁學校修訂學生在校作息相關規定,期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以學生最佳利益為考量,強化學生主動學習、自主管理之能力,促進身心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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