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仲彥詐領助理費5萬元,判3年10月定讞。圖/翻攝自Facebook @atung.taiwan
童仲彥詐領助理費5萬元,判3年10月定讞。圖/翻攝自Facebook @atung.taiwan

前北市議員童仲彥,2011年擔任議員期間,涉嫌以一名蔡姓男子當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12萬餘元,雖然童仲彥堅稱領取的12萬餘元都用於公務上,但法院一審認觸法,判刑7年半,童仲彥上訴後,案子進入二審,法官認定他僅貪5萬元,改判3年10個月,褫奪公權2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童仲彥須入獄服刑3年10個月。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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