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將合法吸菸年齡上調至20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菸害防制法將合法吸菸年齡上調至20歲。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行政院今(13)早上召開院會,針對菸害防制法修正,要把合法吸菸年齡從現行的18歲上修到20歲,而且全面禁止各種電子菸品,以後就連吸電子菸都會取締罰款,在禁菸場所抽菸也會加重罰則,相關規定在行政院通過後,將送到立法院審議。

全面禁止電子菸品!禁菸場所抽菸將加重罰則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明,菸類產品對國民健康影響極大,電子菸及加熱菸等新興產品的出現,容易吸引民眾好奇而接觸使用,進而成癮,其中以「青少年」最為嚴重。

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正,內容重點包括,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此外,未經核可上市的新類型菸草產品,例如加熱菸或已上市,因業者改變其成分(含添加物)或製程,導致有未知健康風險的菸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才可販售。

而針對禁止吸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政院表示,根據美國研究顯示,吸菸年齡延後,成癮的機率就會變小,提高購菸年齡效果相當於提高菸稅使菸價上漲40%。美國、新加坡、泰國,均已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未滿21歲或20歲。

修法還包括擴大禁菸的內外公共場所,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列為得設吸菸室之禁菸場所。加重罰則部分,對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課以高於紙菸相對違規情節的罰鍰。

※《台視新聞》提醒您,吸菸有害身體健康※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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