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煙火陪伴大家迎接新的一年!不少民眾外出開車經過橋上或是高速公路,看到煙火美景就放慢車速,甚至把車停在路肩,欣賞起煙火。但提醒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道交條例,在路上任意突然減速或是煞車,最高可以開罰2萬4000元,而國道上放慢車速或是臨停路肩,最高也會被處6千元罰鍰。
民權大橋、市民高架視野佳 人行道成觀賞平台
跨年倒數時刻,台北市內湖民權大橋人行道經常被站滿滿,甚至還擠上馬路,行經車輛被迫放慢,有的駕駛乾脆也停下來一飽101煙火美景,而在市民高架也有人會停下來「順路」看,最誇張的是高速公路也一樣,國道1號、3號部份路段都出現過類似狀況。
勿放慢車速或臨停路肩 用路人禁「占用」國道
半路刻意放慢速,甚至在路肩把車停下來,這些舉動都是錯誤行為。交通警察大隊內湖分隊長劉耀文說明,要停下來看煙火的話,不可以在橋梁上或在道路上任意停車,建議民眾把車子停在停車場,再以步行的方式走到河濱公園。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車子停在橋上比照違規停車來開罰,最高可處1200元罰鍰,如果是任意減速或是煞車更嚴重,可以開罰2萬4千元;在國道上想看煙火,放慢車速或是臨停路肩,最高也會被處6千元罰鍰。
為了看煙火駕駛千萬不要為了圖方便就任意減速或停車,違反規定除了挨罰傷荷包,萬一出了意外更是得不償失。
任意減速或是煞車則開罰2萬4千元。圖/台視新聞放慢車速或是臨停路肩,最高會處6千元罰鍰。圖/台視新聞台北/廖翊庭、許修銘 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