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韓攻讀博士的台灣學生曾以琳,去年11月在首爾街頭遭酒駕男子撞死,由於肇事者是酒駕累犯,罕見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然而,此案適用的加重懲處酒駕者法條《尹昌浩法》,遭南韓憲法法庭裁定違憲,南韓最高法院30日也以量刑過重違憲為由,發回重審。
2020年11月曾以琳課後返家途中,通過斑馬線時,遭酒駕闖紅燈的金姓男子撞上,不幸身亡,肇事的金男是酒駕累犯,曾以琳的父母拒絕和解,她的父親、衛福部嘉義醫院麻醉科主任曾慶暉也與女兒友人在青瓦台官網發起連署,要求韓國政府修法嚴懲酒駕,短短5天超破20萬人連署。
檢方3月要求對金男判處6年有期徒刑,法院一、二審考量金男已有兩次酒駕前科,適用俗稱《尹昌浩法》的加重懲處酒駕者法條,罕見重判8年有期徒刑。
然而,南韓憲法法庭11月底裁定,俗稱《尹昌浩法》的法規中,對酒駕2次以上肇事者需加重刑責的規定違憲,認定是過度處罰,宣布立即失效。
這個裁定影響曾以琳遭酒駕撞死案件,南韓最高法院30日開庭重審,由於加重酒駕累犯刑責的法規已違憲,南韓最高法院指出,該案在一審及二審均是將特殊犯罪加重刑責、道路交通法合併量刑,將曾以琳案發回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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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