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嫌犯遭聲押禁見。圖/台視新聞
黃姓嫌犯遭聲押禁見。圖/台視新聞

高雄市前金區26日晚間7點多發生一起嚴重車禍,37歲的黃姓男子酒駕,行經河東路和國民街口撞上準備過馬路的一家四口,其中媽媽被撞飛數公尺,急救後宣告不治,其餘3人輕重傷。對此檢察官迅速完成相驗程序,認為黃姓被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未遂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被告飲酒後竟仍心存僥倖,明知已嚴重酒醉而無法安全駕駛,仍執意駕車,行駛在人車眾多的道路上,高速行駛並闖越紅燈後,直接撞擊行人,導致被害人死傷,因此檢察官認定,被告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既、未遂罪,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請注意: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

責任編輯/陳耿閔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