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官吳彥霆執行漢光演習任務時殉職。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飛官吳彥霆執行漢光演習任務時殉職。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2018年花蓮空軍F-16戰機飛官吳彥霆,在執行漢光演習任務失聯,最後不幸在新北瑞芳五分山撞山殉職,去年監察院調查發現這起事故是「人禍」,吳的父母訴請國賠,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466萬4655元。

飛官吳彥霆當時是擔任漢光演習的假想敵「攻擊軍」,從花蓮基地起飛後,原本規劃路線是要先繞到基隆外海,再模擬對大台北、基隆港發動戰機空襲任務,無線電均未傳出異狀,但卻在當天下午1時44分於基隆上空失聯,代表戰機的光點也消失在雷達螢幕上。

由於去年監院調查結果,發現空軍戰管中心,未查看要旨命令,不知「全程不得低於地障以上2000呎」的安全規定,導致吳彥霆兩度請求爬升,直到通過目標後左轉140度19秒後才允許,導致戰機撞山,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通過彈劾。

吳彥霆的父母向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訴請國賠,同案父母分別各求償1089萬多元、1110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空軍司令部有疏失,扣除撫恤金額後,判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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