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將強化中央4部會業管的部分場所人員新冠疫苗接種。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將強化中央4部會業管的部分場所人員新冠疫苗接種。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將強化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業管的部分場所人員新冠疫苗接種規範。

發言人莊人祥說明,所有工作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若曾為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在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盡速完整接種。

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才能提供服務。

指揮中心強調,為確保相關場所人員自2022年1月1日起能符合上開規範,請相關場所鼓勵未完整新冠疫苗接種的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儘速於12月17日前完整接種疫苗2劑。各相關部會亦將加強查核,倘場所尚有未完整COVID-19疫苗接種之人員,業者須限期改善,並依各主管機關所訂的防疫指引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將強化中央4部會業管的部分場所人員新冠疫苗接種規範。圖/指揮中心提供
訂有新冠疫苗接種規定的防疫指引。圖/指揮中心提供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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