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趨緩,指揮中心今(11)天宣布自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二級警戒,在戴口罩規定部分維持現行規範,外出時除特例情形可免戴口罩外,其餘情況應全程佩戴口罩。
考量疫情趨緩,指揮中心也宣布自11月16日起有陪侍服務的合法休閒娛樂場所,符合4大條件的話就可以開放營業,包括從業人員均至少完成接種1劑疫苗滿14天,且業者復業須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復業後未接種兩劑疫苗者滿14天從業人員,每週也須做一次抗原快篩或PCR篩檢、顧客進場也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且滿14天的證明。
11/16起有陪侍服務場所 符合防疫措施開放營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有鑑於國內疫情趨緩且穩定控制,指揮中心經與相關單位溝通討論及評估後,自今(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9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但調整或維持部分相關措施及規定。
其中針對陪侍業部分,自11月16日起符合4大條件可開放營業,包含須符合共通性原則(如實聯制、量體溫、除飲食等例外情形外全程戴口罩及環境清消等)、從業人員須接種疫苗及篩檢、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復業後防疫管理,詳細措施如下:
(一)符合共通性原則:實聯制、量體溫、除飲食等例外情形外,全程戴口罩、從業人員健康監測、良好通風、充足清消設備、每日至少2次環境/物品清消等。
(二)從業人員之接種篩檢
1.均應至少接種1劑疫苗滿14天。
2.首次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的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提出申請並經地方政府核准
提供餐飲、民俗調理、美容美體、視聽歌唱等服務或營業項目者,須另依相關指引辦理。
(四)復業後管理
1.未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2.完整接種2劑疫苗滿14天之從業人員,則無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
3.顧客進場應提供至少接種1劑疫苗證明,且滿14天之證明。
戴口罩規定維持現行規範 除特例情形應全程佩戴
另外在戴口罩規定部分則維持現行規範,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但部分情形得免戴口罩,詳細措施如下: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於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時。
2.於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時。
3.單人或多人進行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4.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5.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6.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指揮中心維持現行戴口罩規定。圖/指揮中心提供(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如符合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此外,民眾在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仍應維持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防疫措施。
指揮中心將持續觀察疫情態勢,適度放寬管制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責任編輯/洪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