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把騎士肋骨撞斷,竟然還能免罰,獲不起訴處分!彰化一名邱姓男子,去年三月開車行經大村鄉一處路口時,與一名騎士發生擦撞導致騎士受傷,邱姓男子酒測值0.18毫克,被警方依公共危險送辦,並開單裁罰3萬,吊扣駕照四年,但最後檢方認為,邱姓男子事後有通過警方直線測試,駕車並沒有不穩定,且肇禍主因是闖紅燈,予以不起訴處分,罰單也被撤銷。
通過直線、平衡動作測試 酒駕獲不起訴處分
開車的邱姓男子與騎士擦撞,摩托車倒地,置物箱內的物品散落一地,騎士肋骨骨折、手臂挫傷,被緊急送醫,事後警方對開車的邱姓男子酒測,發現他酒測值0.18,將他依公共危險送辦。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二組組長汪振豪表示,「有達0.15以上,未達0.25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加做一個測試觀察紀錄表,來觀察他的生理平衡狀況」。
邱姓男子事後通過警方的直線、平衡動作等測試,因此檢察官認定,邱姓男子的酒精濃度雖然超標,但是車禍的肇事主因是闖紅燈,並非行車不穩,而且酒駕跟肇事使人受傷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予以不起訴處分。
彰化法院庭長黃齡玉表示,「進行直線測試、平衡動作等測試,結果均無異狀,因此檢察官認為難以認定被告,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
邱姓男子也向法官供稱,說酒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測值0.18,並未超過法定標準0.25,三萬塊的罰單也因此被判撤銷,儘管他闖紅燈還和騎士發生車禍,但酒駕並不是導致騎士受傷的原因,因此判邱姓男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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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戴榮懋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