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攜毒請求「提審」,法院判無罪放人。圖/台視新聞
男子攜毒請求「提審」,法院判無罪放人。圖/台視新聞

攜帶毒品竟然被法院當庭釋放!台北市保安大隊員警日前攔查一輛Uber,發現後座乘客神情慌張,一盤查身分,不但前科累累,還看見他腰間插著一把「折疊刀」,當下依法要求檢查隨身包包。而男子極力抵抗過程中,還暴露身上藏有毒品K他命,被依現行犯逮捕。不過嫌犯卻請求「提審」,法官檢視警方密錄器之後,認為員警只依照「經驗法則」就搜身,是「違法搜索」,判定這毒品沒有「證據力」,當庭釋放這名持毒男子。

警方酒測路檢攔Uber 乘客眼神閃爍有異樣

台北市保大警方6日凌晨,在信義區執行酒測路檢,攔下一輛Uber,發現後座男乘客眼神閃爍,一盤查身分,更是前科累累,警方憑著經驗法則,直覺有問題,要求下車受檢。

警方憑經驗要求乘客下車受檢。圖/台視新聞

馬上又看到他腰帶間插了刀械,「拍搜」之後確定是折疊刀,依照警職法要檢查隨身物品,沒想到男子極力抵抗,拉扯過程中,包包露出白色粉末K他命以及將近20萬的現金,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不過男子也馬上要求「提審」。

警方發現男子腰間有插刀。圖/台視新聞
警依警職法檢查隨身物品搜出毒品。圖/台視新聞
嫌犯要求提審竟獲無罪釋放。圖/台視新聞

法官看密錄器「警角度看不見刀」 認毒品無證據力判無罪

法官檢視員警秘錄器後,認為以警方的角度看不見刀子,而是違法搜索後才查獲毒品,所以後續找到的毒品也沒有證據力,當庭釋放這名持毒的許姓男子,引起警界議論紛紛。

警違法搜索查獲刀、毒品,因而無證據力。圖/台視新聞

資深刑警氣憤 「刀捅身體、見血才算違法?」

資深刑警高仁和氣憤的說,第一個,男生露出那把刀柄,「難道他要拿來切水果」;第二個,身上搜出60公克的毒品,「那不是白粉、不是麵粉,是毒品耶」,他表示,員警目測就已經看到違法在先,「難道這把刀要捅到身體裡面、見血了才算是違法嗎」?

酒測攔查抓到毒犯,卻被法官認為搜索程序有瑕疵,第一線員警在打擊犯罪和維護人權之間到底該如何拿捏,真的左右為難。

台北/張彤、楊文豪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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