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高分院撤銷李義祥交保,發回更裁。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花蓮高分院撤銷李義祥交保,發回更裁。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造成49人身亡、247人輕重傷,花蓮地院日前裁定李義祥60萬元交保、移工華文好無保停止羈押,兩人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花蓮地檢署不服,依法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認為兩人仍有逃亡之虞、有繼續羈押必要,撤銷發回原審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說明,太魯閣號出軌事故死傷結果非常嚴重,涉及被害人數十條性命,李義祥可能會被判處相當重的刑責,加上後續高額民事求償,以及有相當資力足以支應可能的逃亡計畫,另李義祥涉有肇事逃逸犯行,可見李義祥仍有為逃避處罰而有所在不明的可能性。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指出,本案情節非常嚴重、逃亡之虞明顯,原則上應認有繼續羈押必要性;雖然主要證人已詰問完畢,但依目前訴訟進程,仍有調查其他證據的可能性,及訊問被告釐清事實的必要性,足見本案仍有保全被告確保到庭的必要性。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也提到,審酌將來預想刑的種類及刑度、審理進程及被告的健康、職業、生活狀況等,比較衡量羈押被告身體的積極必要性(公共利益),及因拘束被告身體,被告所遭受的不利益、痛苦及弊害,尚難認定公共利益相當薄弱及被告不利益相當鉅大。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認為,本案是否能認為無羈押的必要性,似乎難認為無疑,應認檢察官所提抗告為有理由,因此撤銷發回。

責任編輯/林湘芸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