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振興消費金分裝作業。圖/翻攝自澎湖縣政府
澎湖振興消費金分裝作業。圖/翻攝自澎湖縣政府

澎湖縣政府今(19)日起發放縣民每人1,000元振興消費禮金,只要110年7月19日設籍澎湖的民眾,不分年齡統統有獎,預計約有10萬5,670位縣民受惠。

澎湖縣政府表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降低民眾消費意願,市場經濟萎縮,影響產業生存,為振興澎湖經濟,在縣府、議會共識下,全面發放每位縣民1,000元消費禮金,促進景氣復甦。縣長賴峰偉表示,中央推出五倍券,澎湖加碼每位縣民1,000元,刺激景氣回溫,帶動消費,提振商機,他感謝議會議長劉陳昭玲提議及立委楊曜支持,也感謝鄉親防疫期間配合縣府防疫措施,讓疫情回歸穩定。

建設處指出,只要110年7月19日設籍澎湖的民眾,不分年齡每人發放新臺幣1,000元現金,領取期限將自110年10月19日起至12月30日止,逾期未領不再發給,預計約有10萬5,670位縣民受惠。

建設處表示,本次禮金發放委託各村(里)幹事發放,實際發放時間請洽各鄉、市公所或各村、里幹事辦公處,戶籍地於澎湖科技大學(西衛里30鄰)的教職員生請洽校方領取。如委託代領者,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並出示代領人身分證,並蓋章或簽名,並加註與代領者關係。

建設處表示,如符合領取資格者於領取消費禮金前死亡,得由法定繼承人檢附死亡人繼承人之戶籍謄本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領取。如民眾發現有符合領取資格卻未列於清冊上,請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至縣府建設處申請,將於查證符合資格後,再行通知領取禮金。

  •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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