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日通過2項交通新制初審,未來4歲以上,搭乘大客車等大型車的乘客,行駛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時,若未繫安全帶,最高可罰駕駛人6,000元,若駕駛已盡告知義務,就改罰乘客;另外,聯結車等大型車若未裝設防捲入裝置,最高罰24,000元。
汽車行駛若未繫安全帶 駕駛罰1,500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18)日排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討論大型車防捲入裝置及安全帶規範,經過朝野協商後,委員會初審通過草案,未來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1,500元罰鍰。
4歲以上客運乘客若未繫帶 最高罰6,000元
草案也新增大客車駕駛人未繫安全帶者,處駕駛人2,000元罰鍰,以及大型車承載4歲以上乘客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而未繫安全帶者,罰駕駛人3,000至6,000元罰鍰,而若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則罰乘客。
交委會初審:大型車未裝防捲入裝置罰2萬4
另外,為避免民眾被大型車撞倒遭捲入,交通委員會也初審通過,新增大型車需裝防捲入裝置,若未依規定裝設,車輛所有人處新台幣12,000、24,000罰鍰,至於裝設後未能正常運作卻繼續行車者,處車輛所有人9,000元至18,000元罰鍰。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