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翻車意外即將滿三年,18日宣判。圖/台視新聞
普悠瑪翻車意外即將滿三年,18日宣判。圖/台視新聞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於2018年10月21日,行經宜蘭縣新馬車站因車速過快翻覆,釀成18死215輕重傷的悲劇,宜蘭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尤振仲、柳燦煌、吳榮欽等3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宜蘭地方法院今(18)日上午11時將進行宣判,院方11時30分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全案審理過程。

2019年6月,宜蘭地檢調查偵結,認為列車司機員尤振仲擅自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加上超速行駛釀禍,以及未落實監視ATP開關機制的監視義務,試車小組成員、時任台鐵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合調度所長吳榮欽涉有過失,三人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於2019年6月7日全案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2019年10月,宜蘭地院首次開庭,經過多次傳喚被告、告訴人、證人出庭,於今(18)日上午11點將進行宣判。宜蘭地院表示,這是社會大眾矚目案件,宣判後會召開記者會公開說明。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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