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沒過戶,還得幫忙繳罰款,慘付26萬元!彰化一名男子幾年前把車子以17萬8千元賣給朋友,但沒有過戶,朋友買車後,把車停在公費停車格卻不繳錢,兩年下來,這700多筆停車費和衍生的費用,讓他被行政執行署追繳,通知查封他名下的房產,讓男子相當錯愕。
公費停車格停車2年欠繳+罰單 房產險遭查封
無奈! 男子成冤大頭 賣車17萬反欠26萬罰單
由於車子沒有過戶,王姓男子還是車主,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即將查封他名下的房子,王男這才知道朋友從沒繳過停車費,自己還得掏錢善後。向王男購買的友人將車子停放在公費停車格,長達2年。圖/台視新聞目前這輛車已經被王姓男子的朋友拖到報廢場報廢,當初車子才賣17萬元,卻要繳納26萬多元的罰單,王姓男子說他不清楚為什麼朋友沒繳停車費,但也不當冤大頭,會跟朋友連絡,要回這筆錢,提醒民眾賣車一定要記得過戶,否則罰單扣稅還是會找上你。 彰化/戴榮懋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