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前專委喬建中與友人5月中到玉山登山,盜木生火造成森林大火。圖/嘉義林管處提供
NCC前專委喬建中與友人5月中到玉山登山,盜木生火造成森林大火。圖/嘉義林管處提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與友人在今年5月前往玉山登山,卻引發森林火災,南投地檢署偵辦發現,喬建中等5人在抵達杜鵑營地紮營後疑似違法生火,且犯後態度不佳,以《森林法》起訴5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南投地檢署指出,今年5月中旬,喬建中與其友人共5人前往南投縣信義鄉八通關古道登山,在抵達杜鵑營地紮營後疑似違法生火,導致引發森林火災,延燒範圍涵蓋玉山事業區第51及52林班,當時大火延燒12天,還出動黑鷹直升機灑水救災。

這場森林大火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森林區被害全損面積達22.0877公頃,並導致大量台灣二葉松、鐵杉、台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等林木焚燬,損失費用高達2億多元。

檢方耗費五天四夜、來回步行60公里,前往八通關古道杜鵑營地實地現場勘查,發現喬建中等5人盜伐森林主產物及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的竹木及餘留的殘材,以供渠等違法生火,並運用科技偵查手段,在喬建中等人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下,釐清整起過程,進而確認犯嫌。

南投地檢署表示,由於火災導致我國長期復育的生態多樣性環境遭受嚴重損害,造成生態浩劫,且審酌被告等人犯後態度不佳,均以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以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的森林等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5人將面臨《森林法》第52條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以及53條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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