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圖/台視新聞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圖/台視新聞

國內疫情已見趨緩趨勢,指揮中心今(4)天指出,近期確診個案解隔離情形,5月11日至7月2日累計公布13,712位確診個案中,已有10,868人解除隔離,解隔離人數達確診人數79.3%。

針對確診者已解除隔離需返回職場,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這些解隔離已康復的民眾,開始有回去上班的需求,卻因為居住、安養就醫等的問題,出現遭拒的狀況,例如需要出具檢驗陰性的證明,或出示Ct值多少才能返回職場,以及需有完整疫苗接種證明才能返回工作。

羅一鈞:用解隔單證明已不具傳染力

對此,羅一鈞指出,為了解套,指揮中心宣布會要求相關部會及民間團體、事業等須依照指揮中心規定,針對確診者不能要求他出示檢驗陰性證明,但確診者如何證明自己以不具傳染力的狀況,則須出示衛生局在對其解除隔離後,1-2天內由縣市政府開立之「法定傳染病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簡稱解隔單,解除隔離者只要持這份通知書,即可作為「康復證明書」,代替檢驗陰性證明。

羅一鈞說,希望各單位不要再去為難這些確診但已解隔離者,不論他們有無再做後續篩檢,都可以用這份解隔單證明他已不具傳染力,能夠安全返回工作崗位,他也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若民間團體、事業或個人,如非依照主管機關、傳染病防範而設下一些不當之限制,對於傳染病感染者出現不公平的待遇時,可以被檢舉,若主管機關經調查確實有違法事實,可以處以1-15萬元罰鍰。羅一鈞也再次呼籲相關單位配合指揮中心政策,勿對感染者設下不當限制。

法定傳染病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圖/指揮中心提供

責任編輯/洪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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