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今(5)日公布企業抗原快篩執行原則,指揮官陳時中表示,要由醫事人員執行,如果出現快篩陽性,要通報並進行PCR檢測,企業也要安排臨時隔離安置場所,經濟部政務次長陳政祺表示,經濟部會協助企業與醫療院所媒合。
企業抗原快篩執行原則:
一、企業自主,採檢自費
二、需由醫事人員執行,若有需要指揮中心可協助媒合
三、如快篩陽性,進行通報及PCR檢測,企業需有隔離安置場所
四、如快篩陰性,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如果企業還有有不了解的事項,可向經濟部工業局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諮詢,也有提供簡易表格可跟地方政府聯繫通報,掌握快篩結果。
陳政祺指出,對於很多企業來說,能夠進行快篩,對維持營運非常重要,不少企業已按照指揮中心5月30日公布的原則展開快篩作業,這些企業大部分都跟已建立合作關係的醫療院所合作,比方原來做健檢、體檢、醫美或檢驗的機構,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也有協助媒合醫療院所及企業,如果有需要快篩試劑,同樣會媒合生產商,讓企業能依規定快篩。
陳政祺強調,快篩需由醫事人員執行,如果有出現快篩陽性,要先隔離,等待PCR檢驗結果,也要通報地方衛生局,維持企業分流、營運。
陳政祺也提到,目前接到詢問電話約300多通,大多詢問快篩原則、請經濟部協助可以媒合的醫療單位及快篩劑供應廠商,經濟部已盤點33家醫療單位願意協助執行快篩,已知有幾家大型業者已經開始進行快篩。
抗原快篩計畫範例。圖/指揮中心提供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