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研擬將75歲以上長者分為一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新增為11類。圖/台視新聞
指揮中心研擬將75歲以上長者分為一類,公費疫苗接種對象新增為11類。圖/台視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日宣布全台將實施「大規模疫苗接種計畫」,考量到新冠病毒對於年長者威脅大,加上雙北接連出現長照機構群聚感染事件,甚至有死亡個案,指揮中心預計新增1類「75歲以上年長者」,並將順位安排至第6,讓年長者盡早有保護力。

新增「75歲以上長者」 長照機構人員提前到第5順位

疾管署今年2月公布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當時規劃10大類族群優先施打,然而隨著本土疫情爆發,年長者的身體狀況以及病毒威脅性大,指揮中心研擬將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增加到11類,從原本的「65歲以上長者」中,新增出「75歲以上長者」歸為一類,並設為第6優先順位,而原本的第6順位「機構及社福照顧系統之人員及其受照顧者」則提前至第5順位。

警察、憲兵順位後移 65-74歲年長者排第9順位

除此之外,公費疫苗接種順位也小幅調整,原先第5位「維持社會運作之必要人員的警察、憲兵」後移至第7順位;原先第7順位「維持國家安全正常運作之必要人員的軍人、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之文職人員」改為第8順位;65-74歲年長者從第8順位後移至第9順位。

不過指揮中心表示,這是目前預計規劃方向,後續仍待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討論。

以下為指揮中心研議調整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優先順序:

1、醫事人員

2、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3、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4、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註:由主管機關提具需求說明、預估接種人數及時程進行專案申請,再視疫苗進口期程及供應量整體評估提供)。

5、安養、養護、日間照顧、社福等長期照護機構受照顧者、照顧者及工作人員、居服員、社工人員

6、75歲以上長者

7、警察、憲兵

8、軍人、軍事機關及國安單位之文職人員

9、65-74歲年長者

10、19-64歲具有易導致嚴重疾病之高風險疾病者、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

11、50-64歲成人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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