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因持「非自製獵槍」,射殺保育類動物,被判刑3年半。圖/台視新聞(資料照)
王光祿因持「非自製獵槍」,射殺保育類動物,被判刑3年半。圖/台視新聞(資料照)

台東縣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非自製獵槍」,射殺保育類動物給年邁的母親吃,被判刑3年半。總統蔡英文今(20)日免除其刑之執行,成為蔡英文上任以來,上次特赦案件。

2013年王光祿為孝敬年邁母親,拿著撿到的「土造長槍」上山,獵殺保育類動物,被依違反《槍砲法》和《野保法》,判刑3年6個月。但王光祿認為法律侵害原住民「狩獵文化權」聲請釋憲。昨結果出爐,獵殺保育類動物確實違法,但這次釋憲還有2大重點,大法官認定「狩獵需要申請」缺乏彈性 ,屬於違憲,而原先允許使用的自製獵槍部分,具有危險性,現行法律規範不足,也屬於違憲,2年內檢討修正。

不過大法官也宣告,相關法定多數合憲,王光祿無法獲得救濟,今蔡英文予以特赦,但只宣告免刑的執行,未免罪。

責任編輯/胡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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