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對散布不實訊息的民眾,略施薄懲。圖/台視新聞
宜蘭地檢署對散布不實訊息的民眾,略施薄懲。圖/台視新聞

日前宜蘭調查站在網路巡邏時,發現有民眾透過手機下載來路不明的案1202羅東遊藝場確診者足跡,並在Instagram上散播,宜蘭地檢署對這位民眾開罰1萬元,但考量犯嫌主動下架訊息並澄清錯誤,予以緩起訴處分。

未求證編輯加工 散播羅東遊藝場確診者足跡

宜蘭調查站日前網路巡邏時,發現礁溪有不肖人士於11日下午,使用手機下載來路不明的羅東遊藝場確診者的足跡資訊,再加工編輯標題名稱,傳到IG社群平台,被檢察官傳喚到案,並開罰1萬元。

嫌主動澄清錯誤下架訊息 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表示,該民眾明知訊息不實,卻看到有人傳這樣的訊息後,經過加工編輯轉傳出去,但也考量到該民眾已經主動下架訊息,並且澄清錯誤,給予緩起訴處分。檢方提醒民眾,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最高可以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百萬元以下,切勿以身試法。

對於裁罰,民眾各有看法,有人認為該民眾只是擔心確診者真的去過那裡,因此忽略求證,開罰1萬元算是給予小小懲罰;不過也有商家認為,散布不實訊息會嚴重影響生意,人事店租成本都不只1萬塊,希望疫情嚴峻之際,大家別再隨意散播假訊息。

宜蘭/李科彥、林鈺庭、黃鈺君 責任編輯/胡立夫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