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針對諾富特飯店、華航違規開罰。圖/台視新聞
指揮中心針對諾富特飯店、華航違規開罰。圖/台視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表示,針對諾富特飯店發生員工確診COVID-19事件,昨(6)日邀集交通部、桃園巿政府、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代表,召開會議全面檢討。

指揮中心指出,會中確認該飯店一館7樓、8樓是作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並非桃園市政府核可之防疫旅宿,但該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之行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根據規定裁罰,諾富特飯店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千到1萬5千元;違反發展觀光條例開罰3萬到15萬元。

另外,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亦有不當,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分別由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進行裁罰,裁罰額度為60萬到300萬元,最終民航局決議開罰100萬。

諾富特飯店事件裁罰。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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