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遠雄被詐欺案件,檢調查出買賣涉及弊端,當時持有土地的昌軒建設公司參與合建,但總經理和副理卻涉嫌不法獲利高達2.6億元,5日凌晨涉案四人交保,且限制出海出境。
不法獲利2.6億 昌軒建設總座等4人交保
遠雄於2008年,以將近130億元,購買了台北市信義區的土地與建物,當時持有土地的昌軒建設公司也參與合建,但世昌軒的總經理與副理,涉嫌將高達2.6億的佣金中飽私囊。4日晚間,昌軒建設公司副理羅文德,以及總經理向可立,被移送北檢進行約談。
5日凌晨,羅文德、向可立與掮客李克毅,以及涉嫌經手本案金流的亦泊實業社前負責人鄭永裕,在北檢複訊完後,四人皆限制出海出境,其中羅文德以100萬元交保;向可立200萬交保;鄭永裕則以50萬元交保。
擔任掮客的李克毅(圖左),遭限制出境、出海。圖/台視新聞亦泊實業社前負責人鄭永裕,以50萬元交保。圖/台視新聞台北/陳卓妤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