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跟蹤騷擾事件頻傳,日前還發生屏東一家電信門市曾姓女員工遭黃姓兇嫌開車撞倒並擄走棄屍,引發各界關注,朝野紛紛呼籲修法。行政院今(22)天也火速拍板《跟蹤騷擾防制法》,明訂8類跟蹤騷擾行為態樣,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車禍真擄人命案引關注 朝野呼籲修法

這個月8日,屏東一名通訊行女員工遭假車禍真擄人,不幸喪命,死者生前遭嫌犯長期跟蹤騷擾,報案卻無法可管,引發輿論關注。行政院今天火速拍板《跟蹤騷擾防制法》。

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通過後的執行一定會按照法律的規定,讓台灣有關性平等相關的這些法律會更向前邁進。」警政署長陳家欽則說,保障婦女安全是警政署責無旁貸的責任,警察絕對會全力以赴執行。

8類跟蹤騷擾行為 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根據《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明定8種跟蹤騷擾行為,包括監視辱罵威脅、要求約會、網路訊息騷擾等,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以下罰金。

8類跟蹤騷擾行為。圖/翻攝自「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懶人包

警界出身的立委葉毓蘭認為警方執法力度還不夠,應該給警察工具嚇阻,例如科學監控,「去告訴他如果響起來,我們就要對你開罰,也就是要給警察足夠的工具。」民進黨立委范雲則強調,「今天剛好是屏東那位受害女性的告別式,立法院朝野加速把那個法訂出來。」

朝野委員有共識,拚本會期三讀,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台北/張元春、劉瑋晟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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