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埤頭鄉的永豐村、和豐村及豐崙村,從日治時代到現在,村名中的「豐」均被戶政及民政機關登載為「豊」,導致3村共7403位村民生活困擾,輕則郵件包裹無法領,重則選舉或涉及司法的部分、保險理賠都有爭議,村民希望透過連署正名,把「豊」改成「豐」。
驗屍、領郵件都成問題 村民盼連署正名
來到彰化永豐村,舉凡村內的公布欄、社區簡介、社區活動中心招牌等諸多公共設施,寫的都是永「豐」,村民也都說自己住在永「豐」村,但他們的門牌的標示卻不是如此,仔細看,門牌上頭寫的不是「豐」,而是「豊」。
事實上,「豐」的字義為厚、多的意思,「豊」則是古代祭祀用的禮器,將2個字放在一起,只有上半部不同。村民表示,從日治時代到現在,「豐」均被戶政及民政機關登載為「豊」,但村民們都慣用「豐」,造成生活上不少困擾,有老人家甚至連驗屍都成問題。
村民抱怨,郵件大都寫「豐」,但拿身分證取件時卻會因為是「豊」就不能領,包括選舉、保險理賠都有爭議,且不只永豐村,彰化埤頭、和豐村及豐崙村,共7,403位村民都深覺生活困擾,決定發起連署正名。
埤頭鄉公所民政課長吳錫榮說:「日據時代這個豐字,他們是用簡體字這個『豊』來替代『豐』富的『豐』,所以到了國民政府來的時候,就一直沿用。」
只是想把「豊」改成「豐」,讓村名變更,必須經過村民住戶戶長五分之一以上同意該案請求開會,如表決通過,須送請埤頭鄉民代表會議決,再送縣政府備查,正名後家戶及個人身分證、駕照、土地房屋建物所有權,到公司商務、公務機關、學校、門牌等所有地址都需要換,儼然也是一大工程。
彰化/戴榮懋 責任編輯/林庭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