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車不救人! 李義祥刑責恐升為「不作為殺人」
太魯閣號出軌意外釀成重大死傷,人為肇禍主因,包商李義祥第一時間救車不救人,闖下大禍。李義祥和越南籍逃逸移工,涉嫌過失致死罪,最重判5年,但49條無辜人命,怎能簡單服刑5年就沒事,這也讓法界出現質疑聲浪,認為李義祥明知結果可能發生,卻消極不作為,刑責恐怕由過失致死,升級為刑法第15條的「不作為殺人」。
花蓮地檢署發言人周芳怡表示,「他的行為有可能會構成過失致死,當然也有可能會構成其他罪名,釐清整個犯罪事實之後,我們會做一個最正確的法律評價」。
台鐵陋習要命疏失 軌道旁未設防護網風險高
另外,台鐵長期陋習更是要命疏失!從工程車滑落的便道來看,台鐵長期養護、檢修的道路,使用超過20年,但對車輛進出,軌道旁沒設置圍欄,習以為常,甚至義祥工業社在2019年,承包邊坡安全防護工程時,車輛都由台9線行經便道抵達工地,風險早就存在,事故後,台鐵才以合約沒規範便道需設置圍欄,等於每天都在「賭運氣」。
其實根據台鐵內規,針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計畫,要是認為安全有疑慮,得要求加設安全設施,甚至是鐵路法都要求台鐵重視工程安全,顯然台鐵毫無安全意識,面對後續究責,想必台鐵是責無旁貸。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