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子過去曾2度報警告誡兇嫌,仍遭擄走殺害。圖/台視新聞
被害女子過去曾2度報警告誡兇嫌,仍遭擄走殺害。圖/台視新聞

屏東萬丹鄉8日驚傳擄人殺人案,凶嫌因單戀不成,製造假車禍、真擄人,狠心殺害曾姓女子。一名自稱是社工的網友發文,被害人在2到3月期間因凶嫌騷擾而兩度報警求助,當時警方雖有受理並告誡凶嫌,但因社安網難以攔截這類嫌犯,犯罪者不斷挑戰社會底線,讓相關單位防不勝防。

「偶發、高嚴重、無徵兆」難防 犯罪者不斷挑戰社會底線

該名網友點出凶嫌暴力手法,從騷擾提升到殺害,「偶發性、高嚴重、無徵兆」,這類的案件社安網無法攔截,犯罪者一直挑戰社會底線,防不勝防,但假使從一開始騷擾就能阻止凶嫌,或許就能阻止悲劇發生。

律師王瀚誼則表示,雖然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可開罰3千元以下的罰款,但這樣的法律能不能因應全部狀況,「如果是單純靜靜的走在人家的背後,只是跟的一個行為,還有可能還無法構成性騷擾防治法,或者是一個刑法的一個範疇。」到底該如何防範這類犯罪者,或許還需要建置更周全的社安網,減少無辜受害者活在恐懼中。

屏東/蘇世偉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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