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2020人權報告指出,台灣有2項人權問題,包含貪污及誹謗。圖/翻攝自U.S. Department of State Official website
美國2020人權報告指出,台灣有2項人權問題,包含貪污及誹謗。圖/翻攝自U.S. Department of State Official website

美國國務院當地時間30日公布最新年度人權報告,其中關於台灣部分,除了關切台灣去年多名官員、民意代表因為貪汙罪被起訴外,也點出中國試圖以商業壓力操控台灣媒體,並鎖定台灣記者為網攻目標。

報告指出,台灣在人類尊嚴、公民自由、政治參與、政府貪污與透明度、歧視及勞工權益等領域,大致表現良好,不過有2項人權問題,包含嚴重貪污和刑事誹謗罪。

美國人權報告關切台灣官員貪污問題

報告提到,台灣於2020年前5個月共有9名高官、59名中階官員、75名基層官員、18名民意代表因貪汙被起訴。包含去年1月,最高法院維持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貪污有罪的判決,以及去年9月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徐永明因涉嫌收賄而遭起訴的案件。

允許被負面報導者提告 台灣記者深受威脅

報告也說,台灣大多遵從憲法制定的言論自由,然而,誹謗與公然侮辱屬刑事罪,而且法律條文允許被負面報導者可對記者與媒體提起刑事和民事訴訟,讓許多台灣記者深受威脅。

報告舉例,旺旺中時媒體集團2019年7月對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駐台記者席佳琳(Kathrin Hille)提出妨害名譽刑事告訴,明顯是報復她所撰寫的「中國國台辦與旺旺旗下媒體往來」新聞,台灣國家通訊社中央社也因引述報導而被旺旺提告;由於旺旺在檢方調查期間撤告,北檢於本月11日對席佳琳與中央社人員不起訴處分。

雖然少有台灣記者因誹謗被定罪,不過部分法律學者與非政府組織持續呼籲,誹謗應該限於民事處理。

人權報告:中國以商業控制台灣新聞自由

另外,該報告也關切中國以商業利益控制台灣媒體母公司,進而影響媒體運作。報告引述台灣記者,描述北京當局會對中國做生意的台灣企業施壓,要他們不能在有類似批評中國政府的媒體上刊登廣告,進一步使得刊登批評中共的新聞有難處;此外,大力批評中共的台灣記者也會被嚴懲,可能在入境中國時會被處處刁難,甚至被拒絕入境;不僅如此,中共也會瞄準台灣記者的電腦或手機,作為網攻目標。

雖有上述現象,但報告也認為,台灣獨立媒體相當活躍,多能不受限制地表達不同想法,也無可靠報告指出台灣當局限縮新聞自由。

責任編輯/胡立夫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