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時間,2名釣蝦場大夜員工在池子中偷撈蝦子。圖/台視新聞
深夜時間,2名釣蝦場大夜員工在池子中偷撈蝦子。圖/台視新聞

新北市蘆洲一家釣蝦場,有顧客反應怎麼都釣不到蝦子,老闆一開始以為只是客人技術差,沒想到超過50個客人反應後驚覺不對,調閱監視器找原因,發現原來是2名大夜員工偷撈蝦子,兩個月撈了185台斤,讓他怒告業務侵占;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偷蝦都吃掉沒變賣,判2人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賠償5萬元。

員工偷光客人釣不到 老闆氣炸:影響商譽

釣蝦場老闆說,起先是常客們在群組上反應,然後私底下也有反應,後來調監視器才發現,是員工偷撈蝦子;畫面中看出,深夜時段客人不多,員工拿著大網在池中撈蝦,一旁的客人也不以為意,以為只是員工的例行作業,但其實根本不是。


員工拿著大網撈蝦。圖/台視新聞


2名員工還偷撈泰國蝦。圖/台視新聞

老闆說,起初他還以為是客人技術差,才會釣不到蝦子,但調閱監視器東窗事發後,氣得告上法院,認為長期下來影響他的商譽。而事後2名員工也坦承,2019年 9 月到 11 月間,一共偷走 185 台斤活蝦,還偷撈 30 隻龍蝦跟泰國蝦,以每台斤抽 100 元當酬勞,拿去變賣。

偷龍蝦活蝦市價逾5萬 業務侵占罪送法辦

但2名員工被送辦後,卻否認犯行,辯稱是老闆說可以撈蝦起來吃,針對變賣2名員工在法庭上避重就輕,最後法院依「偷吃沒變賣」做出判決,2人被依業務侵占罪,各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賠償5萬元。

不過,老闆細算後,發現2人兩個月就吃掉185台斤的蝦,根本是不可能,後續不排除再上訴,為自己權益討公道。 

新北市/杜怡萱、林秉州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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