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爆出有雇主長期壓榨外籍看護移工,移工控訴雇主要求協助自家經營的餐車超過6個小時,回家後還要照顧阿嬤,幫忙煮飯、洗衣服等等,月休只有2天,讓她疲憊不堪。因此決定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求助,沒想到提前解約結算薪資時,雇主把兩大袋的一元硬幣、倒在桌上,要她自行清點,引發外界痛批是在羞辱人。對此,雇主家人也回擊,「銅板也是錢」,還反控移工平時很偷懶,倒垃圾一倒三小時,還帶男友回來住。至於額外工作部份,知道是違法,但都有徵求移工的同意。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組

【雇主家人對給薪資方式惹爭議回應】

(客人給就對了)
當然啊 對啊
(那你有沒有想到說)
(這樣子給她會很麻煩點)
我們拿著走也很麻煩啊 對不對
我也是一段時間去存啊
因為我現在根本沒時間去銀行存錢
那我的錢
請問一下 我想請問一下
那些新台幣 一塊錢是不是錢
是不是
那我是真的沒空
到現在你看 快3點我還沒回家
(所以你們也是滿委屈就對了)
對啊 你不能一面倒
我們也有委屈的一面
為什麼沒有報導呢
(整理 就像你現在在做這些事嗎)
對啊
(所有沒有比較粗重的)
沒有
我這邊有粗重的工作嗎
也沒有啊
你有看到我粗重工作嗎
(了解)
(這一點怎麼...有沒有)
我們有跟她協商
她同意才可以啊
她沒有同意我怎麼可能叫她來
這一定有協商嘛
而且你要想喔
如果她今天委屈
她會答應我續約嗎
這個方面 你用想就好了
(所以意思是她過來這邊幫忙是有同意的)
當然是有同意啊
(但這個部分是不是有比較違規)
我知道是違規
可是...那...我前面是違規
但我沒有強迫她
也有跟她協商
結果才會來啊
(沒有強迫她 然後她也同意)
她也同意

【勞動局外勞事務科長 陳秋媚對此事回應】

這個案子的話
是移工透過1955申訴
雇主指派許可外的工作
那我們在昨天下午召開了一個協調會
那最後協調成立的時候
必須要交付薪資的時候
雇主突然拿出兩大袋的一元硬幣
然後請移工自行點收8900多塊錢
那因為這個量太時在大了
所以我們有請對面的一個郵局來做協助
把它清點完之後
存入帳戶再交由移工來資領這樣子
(他(雇主)拿了大概將近九千個1元硬幣來)
(是不是當場大家都傻眼)
這是大概其實應該有史以來
其實處理處理那麼多勞資爭議過程當中
大概沒有發生過當的一個狀況
確實在場的有點傻眼齁
那其實移工確實也忍著
其實在現場就把兩袋的硬幣都打開
在那邊數
其實如果真的沒有郵局一個協助的話
可能點到下班都點不完
(好像是清點過後多了7塊錢)
(那後來這個7塊錢怎麼處理呀)
7塊錢還他啊
(還他(雇主)?)
畢竟該領多少就多少
其實移工不需要他多給他嘛
那我們覺得還是該還的還是要還
(那好像這個雇主有涉及到違法的部分)
(是不是他協助賣早餐或賣什麼)
(她是個移工其實已經有涉及到一些違法呢)
違法的部分
因為目前的話
正常的事證來看
其實沒有現場查獲
只有移工的單一的說法
那後續我們會再針對
在五十七條第三款有關
指派時可外之工作部分
來針對雇主來繼續查處
那我在這邊的話
其實以勞動局立場還要呼籲一下
就是勞雇雙方
在處理勞資爭議的時候
希望能夠來理性地面對
然後來互相尊重
來以顧及到國家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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