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遭警方上前攔查,發覺車體飄散惡臭。圖/台視新聞
大貨車遭警方上前攔查,發覺車體飄散惡臭。圖/台視新聞

14日凌晨2點多,台東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有大貨車未開啟車頭燈,行駛於台9線安朔高架橋上,員警上前攔查發覺車體飄散惡臭,立即通知台東縣政府農業處及環保局人員前來採驗,經查是違法清運動物廢棄物,依規定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大貨車飄惡臭 經查是違法清運動物廢棄物

事情就發生在台東,14日凌晨2點半,有民眾報案一輛大貨車未開啟車頭燈,行駛於台9線安朔高架橋上,員警立即前往攔查,發覺車體飄散惡臭,立即通知台東縣政府農業處,以及環保局人員前來採驗,經查是未經申請許可載運禽畜排泄物,違法清運。

未經申請載運禽畜排泄物 司機最重罰30萬

台東縣政府表示,載運禽畜排泄物不論縣外運送或縣內移動,都需要申請清運遞送聯單,而違法清運的大貨車司機,除了被環保局稽查人員要求原車返回出貨地外,依規定將處最高30萬元的罰鍰。 

達仁分駐所所長洪啟恩指出,大貨車經農業處及環保稽查人員查驗,是未經許可載運禽畜排泄物,依規定可裁罰6萬至30萬元以下罰鍰。

台東/劉麟祥、李采珊、黃澄柏 責任編輯/洪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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